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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22〕4号 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分团委: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根据《关于新 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 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 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经师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时间:20223月4日至3月20 二、团员教育评议范围:全校青年团员

三、团员教育评议的内容和方式:见附件1 四、团员教育评议的要求:

1. 各师院级学生组织临时团支部优先组织开展今年教育评议工作,师院团委对本工作指导和监督,评议结果上报师院团委并告知各团总支、分团委。

2.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今年教育评议工作。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加强对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培训、动员、指导和监督,确保每名团员都要参加团员教育评议,确保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而且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各团总支、分团委书记、副书记要深入了解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基本情况,至少参加1-2个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会议。师院团委将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 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实施过程当中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评价每个团员,鼓励先进,帮扶后进,使每个团员都通过评议活动正确的认识自己,不断提高,不断进步。

4. 各班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过此次活动达到教育团员、鼓励团员和帮助团员的目的,做好工作记录,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和“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总结。

5. 团员教育评议要体现广大团员的民主意愿,要体现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评议结果要全系(院)公示,征求广大团员的意见。

6. 评议结果要作为2022年度团籍注册、2021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

7.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将每位团员的教育评议结果(包括学生组织临时团支部中团员)如实填写在《团员教育评议统计表》中;将评议等级为优的团员的《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填签完整后,于3月25日前将鉴定表上交,待师院团委签署意见后,将《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发送电子版(不合格团员、优秀团员统计表)发至邮箱 tssftw1@tstc.edu.cn。

8. 其他人员的团员评议结果各院系留存。

   联系人:孙         联系电话:18134163975

           孙鹤元       联系电话:15930660085



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实施办法

      2.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

    3. 不合格团员统计表

    4. 优秀团员统计表



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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