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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22〕3号关于开展唐山师范学院 第九届“校园之星”评选的通知

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师院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并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方式,引导和激励团员青年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担当实干、奋勇争先,在冬奥志愿大军中发挥助力作用,师院团委决定开展我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评选工作,将成立唐山师范学院第“校园之星”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

三、评选类型

1、防之星: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突击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团员青年;

2冬奥之星:在2022年冬奥会以及冬残奥会期间,体验冬奥项目,志愿加入赛场服务队伍当中,取得相关荣誉的团员青年;

3、实践之星: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积极投身农村、社区、厂矿等社会基层,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员青年;

4、学习之星: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团结带动身边同学,努力掌握专业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研究,学习成绩一直排名班内前10%的团员青年;

5、公益之星: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当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的已注册青年志愿者;

6、创新之星: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专业研究、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团员青年。

类校园之星,拟评选60人,原则上每类10人。

四、参选条件

1.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共青团员;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综合测评得分排名在班内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

5.在防之星、冬奥之星、实践之星、学习之星公益之星和创新之星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团员青年。

五、评选流程

1、广泛推报。本次活动采取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方式进行。由各系(院)团总支(分团委)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报候选人至团委,推荐名额为每单位每类1个。

2、确定候选。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正式候选人选。

3、审核评定。开展网络投票,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差额评选产生第“校园之星”,进行集中表彰。此外,网络投票环节中每类别第一名,将获评“唐山师范学院校园之星络投票人气奖”网络投票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四、上报要求

1“申类别”填写:防“疫”之星、冬奥之星、实践之星、学习之星、公益之星、创新之星;

2、请报送15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请报送个人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及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

4、请报送自我展示视频一份3分钟内,视频需横屏拍摄,画质清晰度不低于 720p,要求能通过视频充分展示个人事迹和个人风采,配音需要清晰连贯,无噪音;

5所获荣誉证书备查。

、工作要求

1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各系(院)团总支(分团委)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办法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大力宣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充分利用网站、展板、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条件、评选流程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到评选活动中来。

请于202231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sftuanwei@163.com联系人冯竹,联系电话1778826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