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教育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扩大团校培训覆盖范围,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团校在学生思想引领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为党组织培养和输送合格人才工作中的作用,经校团校研究,决定成立团校分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 分校设置及任务:
除教育学院外,按照党校建制每两个系成立一个分团校,分校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系级团学骨干培训和团员再教育。
二、 分校机构设置:
各分校设校长和办公室。中文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物理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生命科学系、化学系、教育学院、外语系团总支书记任分校校长,其它各系团总支书记任副校长。分校校长负责分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分校的职责
分校的职责主要是对团学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及对团员进行再教育。
四、教学安排:
1、统一教学计划:分校对学员培训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党的基础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团员意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团学干部的工作方法、技能培训。除此之外,各分校可自定一部分教学内容或活动内容,并结合教学内容以临时团支部形式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各分校在每期培训两周之前,将教学计划报团校办公室备案。
2、统一聘请教师:团校成立师资库,各分校需要教师时,到团校来聘请,团校办公室负责协调。
教师讲课的费用由团校统一支付。有外聘教师时,各分校事先与团校请示,经同意后聘请,费用由团校负责。否则费用由各分校自行解决。
3、期数和学时要求:每学年办分团校培训班两期,每期培训班不少于4次讲座。
4、结业考试:各分校负责出题,组织考试,结业学员名单报团校办公室备案。
五、 日常管理:
1、各分校根据团校的统一要求,负责招生、结业及奖惩等管理工作。学员名单在开学前报团校办公室备案。
2、开学和结业仪式由各分校分别组织,结业证、优秀学员证书由团校统一颁发。
3、从严治校,加强纪律教育。学员应严格遵守团校学员管理规定。
六、 优秀分校评比:
团校分校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团学干部培训和团员再教育工作。团校将每年对分校的工作不定期抽查,并进行评比,根据教学管理情况评选出优秀分校,并对组织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1、团校分校校长、副校长名单
2、团校师资库名单
3、团校学员管理规定
4、团校学员学习考核评分办法
5、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附件一:
团校分校校长、副校长名单
第一分校 中文系、计算机科学系
(校长:赵立杉 副校长:张志宇)
第二分校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校长:朱玲)
第三分校 物理系、美术系
(校长:陈静 副校长:刘佳)
第四分校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社会科学部
(校长:马丽贞 副校长:潘素芳)
第五分校 生命科学系、音乐系
(校长:谷世海 副校长:马骏)
第六分校 化学系、经济管理系
(校长:石瑾 副校长:王洋)
第七分校 教育学院
(校长:张颖)
第八分校 外语系、体育系
(校长:谷明书 副校长:杨赛蕾)
第九分校 资源管理系
(校长:茹欣欣)
附件二:
团校师资库名单
教学方向 |
牵头教师 |
成员 |
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法及自身修养 |
刘金玲 刘继祥 |
茹欣欣、常海龙、刘 佳、张志宇 |
提升礼仪素养,做优秀学生干部 |
马学敏 田 菲 |
李 冰 |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工作水平 |
李晓萍 张颖琳 |
张 颖、王 洋、赵 一、马 骏 |
高校共青团常规活动的设计和组织 |
李 冰 赵立杉 |
谷世海、朱 玲 |
基层团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潘素芳 石 瑾 |
马丽贞、陈 静 |
附件三:
团校学员管理规定
一、参加团校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理论联系实际,以求学有所获。
二、各期培训班要成立临时团支部和学习小组,组织学员参加活动,协助团校完成培训任务,认真搞好团支部管理,反映学员意见和要求。
三、上课认真听讲,作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学习讨论时要做好准备,积极发言,作业或学习心得体会要按时上交,不得敷衍应付。
四、自觉接受管理、考勤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团总支(分团委)证明,团校办公室同意。凡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达一定数量时,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五、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学员考试(考核)成绩、考勤情况、表现情况三方面综合指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
六、凡是没有参加团校学习或参加了学习但没有结业的学员,团组织在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中不予考虑。
附件四:
团校学员学习考核评分办法
为了加强对团校学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团校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团校学员考核分平时考查与结业考试两种。综合成绩为优良者(80分以上),颁发团校结业证书。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者,即获得团校优秀学员评选资格。
二、结业考试卷面总成绩为70分、平时考查总分为30分。
三、平时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出勤率:(5分)
① 全勤为5分;
② 辅导课缺勤1次扣3分;
③ 辅导课缺勤2次及其以上者取消本期学习资格;
④ 其他活动缺勤1次扣2分;
⑤ 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并依次递减;累计超过3次则取消本期学习资格;
⑥ 无故旷课2次视作自动退出本期团校学习。
2、课堂笔记:(5分)
① 有专门的笔记本且笔记认真、详细、全面者为满分;
② 笔记较全面、较认真、较详细的扣1分;
③ 笔记一般的(指每次讲座只有简单的提纲、字迹较潦草)扣2分;
④ 只在书上作批注的扣3分;
⑤ 缺1次听课笔记减1分;并依次递减。
3、小组发言:(5分)
① 讨论时积极发言,且内容正确、富于启发性者为满分;
② 小组发言较积极,且内容正确者,扣1分;
③ 发言一般者扣2分;
④ 发言较少者但能听取他人发言者扣3分;
⑤ 不发言者不得分。
⑥ 在讨论过程中散布错误言论且不接受批评教育者,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
4、学习心得、体会:(10分)
① 内容正确、体会深刻、条理清楚,能理论联系实际包括个人实际,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者为满分;
② 内容正确,体会较深刻,条理较清楚,能理论联系个人、社会生活实际者,扣2分;
③ 内容正确,体会一般者扣4分;
④ 字数在1000字以内另扣3分;1000--2000字以内扣2分,2000 -3000字以内扣1分。
⑤ 有错误言论者,取消团校学习资格。
5、德行:(5分)
① 遵守团校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活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且有突出先进事迹者为满分;
② 表现较好者扣1分;
③ 表现一般者扣3分;
④ 表现较差、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者,取消团校学习资格。
⑤ 学习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公安治安处罚等以上处分者则自动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
附件五:
优秀学员学习评比条件
为了加强对团校学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团校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积极参加团校的各项活动,出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二、有专门的笔记本且笔记认真、详细、全面。
三、讨论时积极发言,且内容正确,思想深刻,条理清楚,能理论联系实际。
四、遵守团校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活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六、在系班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能够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