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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2013〕16号 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

各系团总支、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按照上级团组织的有关部署,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系列“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志·腾飞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至11月上旬
三、活动对象
    各团总支、分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四、具体活动安排
1、“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
   
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以各系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通过交流研讨、主题演讲、参观考察、情景模拟、经典改编、文艺演出、社会实践等形式,遵循梦成于道、梦成于能、梦成于干、梦成于德“四条路径”,发动我校青年学生表达、分享“什么是中国梦”、“如何实现中国梦”、“青年学生与中国梦的关系”的认识和理解。各团总支、分团委要组织一、二、三年级每个团支部集中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活动结束后,每个单位择优推报一项特色团日活动,并于11月10日前将特色团日活动总结材料及照片视频资料报送团委办公室,参加校级十佳团日活动的评选。
2、“中国梦·学子行”校园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敢于追梦的精神面貌,校团委决定开展“唐山师范学院2013年度校园学习之星的评选活动”,要求各单位通过个人自荐、基层推选、组织评比、公开公示等方式,择优推选有代表性的本、专科学生各一名,评选结束后,由校团委组成宣讲团到13级班级支部开展宣讲活动。
    当选我校2013年度“校园学习之星”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
(2)获得过上一年度的国家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的学生;
(3)条件同等时,以参加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的突出成绩做为重要参考标准。
3、幸福微语、微短信创作大赛。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校团委决定参加由河北省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联合河北省新闻网门户网站、第四主流媒体长城网举办的“幸福河北·2013首届全省高校幸福微语微短信创作大赛。各团总支、分团委结合专业特色,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并积极参与此项活动,通过这次大赛向社会展示我校师生的集体智慧和人才培养成果,为校争取荣誉,详情见具体通知(附件1)。
4、“美丽唐山·魅力校园”摄影大赛。
   
为充分展示我校近年改革发展成果,集中展现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崭新的时代风貌,校团委决定举办2013“美丽唐山·魅力校园”摄影大赛。希望借助此次活动,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爱校园、护校园的热情。每系团总支推报优秀作品不少于5项,代表学校参加由市教育局举办的“经洪杯·魅力校园”摄影大赛。
    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分反映我校的校园生活、校园风貌,题材风格不限(如:师生真情、运动风采、学子学习等),摄影器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5幅);
(2)参赛作品可以进行尺寸剪裁,但不能添加虚拟素材、不得经过电脑后期修改;
(3)参赛作品统一为JPG格式;
(4)参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获奖;
(5)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如有侵权,由作者本人自负,校团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经同意接收并遵守上述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报送截至2013年11月15日,发送到电子邮箱tssfxytw@163.com,并注明参赛作品说明、作品标题、作者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工作要求
1、主题团日活动是体现团组织存在、传播团组织主张的有效载体,各系团总支、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实施,把它作为落实“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
2、请各团总支于11月15日前上报活动汇总表(见附件1)和特色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附件2)至校团委办公室。
3、请各团总支注重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校园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好的活动内容、做法、成效进行传播,力争形成整体的良好声势和氛围。 
 
 
 
 
附件1:关于参加河北省首届高校幸福微语微短信创作大赛的通知
附件2:“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
附件3:“我的中国梦”特色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
                           
 
 
 
 
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