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艺术团的名称及宗旨
本组织为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我院学生组织组成的重要校级组织。几年来,在校领导的关心下,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艺术团本着“丰富学院师生的课余生活”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同时积极外联参与我省的一些文艺活动,不断创新,拓展各类学生活动,注重在全方面开展的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优势。
第二条 艺术团组织机构
艺术团实行团长领导,各部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舞蹈队、声乐队、维酷街舞队、器乐队、主持队,办公室,舞美部,宣传部,外联部。
第三条 团内干部职责
(一)团长
1、统筹全局,协助老师对团内出现的问题经过与各部长讨论做出正确决策、
2、搞好与其他社团的关系,及时把团委和老师的指示告知团员并提出方案。
3、团长对下属干部聘任的建议权,可直接告知指导老师;对违反纪律、不守团规的团员予以批评;对屡教不改,犯错性质严重者应在艺术团干部会议上进行讨论,通过决议后交由指导老师批准方可生
效!
4、必须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
(二) 副团长:
1、设2名,一名主管工作部门(即除演员之外的各部门),与各部门部长做好沟通并把情况反馈给成员。另一名主管演员部门(即合唱队、器乐队、舞蹈表演队),负责排练节目并促进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外,还应积极发掘艺术人才,让更多的人才走上艺术团的舞台。
2、详尽了解团内大小事宜,做团长的得力助手,保证团内工作正常运行,带动整个团内的工作。
3、必须带头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在团内外时刻维护艺术团形象。
(三)各部门部长:
1、负责各自队伍的考勤工作,每次训练前5分钟,将考勤名单及时交于秘书部。
2、定期检查队员的训练情况,负责发掘有艺术才华的同学。
第四条 团内各部门职责
(一) 办公室:
1、做好对团内情况的了解并书面做出团内历次会议记录及各种活动方案等工作,并将其交给团长或副团长。
2、有组织、号召全体成员积极响应并参加团内活动的职责,并在活动期间组织成员,安排活动进程,管理活动纪律等。
3、了解成员的状态和动向,掌管团内所有资料及在第一时间对团内成员和事宜的变化进行处理。
(二)宣传部
1、通过书面通知、海报或其他方式告知团内各种事宜或活动。
2、负责活动的宣传、推广和参与活动前的准备事项。宣传号召性要强,策划追求个性化,展示艺术魅力。
(三) 舞美部:
1、负责艺术团各种道具与器材的准备与调试,演出活动前后细心检查,若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 外联部
1、积极参加外联活动,充分展示社交能力,在团内外举行活动
期间发挥主要作用。
2、对每次的活动提前做出策划,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演艺部门
部门内部定期排练保证演出节目质量,自己部门内做好创新,多排出符合时代潮流,弘扬正能量的节目。
第五条 会议制度
(一)例会:
1、本团每周周三会召开部长会,听取部长们的工作汇报。安排之后的工作。
2、每两周的周四召开全团大例会,布置近期工作。
3、例会由团长主持,根据当前情况由副团长给各部门成员安排近期工作任务及对团内情况做出分析,各成员踊跃发言,做出意见或建议。
4、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有指导老师同意的假条,并通知由办公室登记。迟到或不参加会议且不请假者,三次以上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干部身份。
(二)其他会议:
1、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主持,本部门成员参加,对本部
工作进行规划、安排及问题处理。
第六条大学生艺术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团员的招聘和录用为每学期向全院公开进行。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有参加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在所报项目中有一定的文艺基础,经报名面试程序通过,均可成为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
(一)团员的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3、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务,维护艺术团的声誉。
4、团员不得在活动室内吸烟,应保持活动室的干净整洁。
5、不得参加与艺术团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
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干部积极配合。
7、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作退团处理。
(二)团员的权利:
1、在艺术团中承担社会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团员有资格竞选艺术团的团长和各部部长。以及对本团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3、入团自愿,退团自由,但退出艺术团时,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并办理退证等相应退团手续。
第七条考核制度
(一)正、副团长业绩由校团委老师考核,各部长及下属活动团体负责人的业绩将综合团员评价、团长考核、及老师等有关方面的反映等予以综合评定。
(二)本团对团员建立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将其表现告知各团员的班主任。
(三)团员本着“学习第一”的原则,学好专业课程的同时,提高个人艺术修养。优秀团员的评定将参考其在艺术团的表现,出勤情况以及文化专业成绩。
第八条艺术团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完成学校交给的演出任务、汇报演出。
第十条本制度的修改应通过团长、副团长及各部部长投票决
定,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团长签字上交三位指导老师批准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