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唐山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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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团委,市各直属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入团年龄

根据《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的通知》(团组字〔201825号)要求,自201911日起,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团章》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如:XXX出生于20055月,20195月后方可入团)。对未满14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按照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做好团队衔接。

二、关于入团志愿书的填写

各基层团组织仍不同程度存在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入团志愿内容千篇一律、抄袭严重;“支部大会决议”、“上级团委审批意见”填写不规范;日期填写顺序颠倒;入团介绍人指定不合理,介绍人签字为别人代签等。为明确入团志愿书的填写标准,团市委制作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附件1),请各基层团组织尤其是中学团委书记指导把关,并组织广大新团员认真学习,参照填写。

三、关于团员证加盖钢印环节

县级团委要充分利用团员证加盖钢印这一环节,对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的流程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每本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填写是否规范,确保全部符合要求后再予以加盖钢印。严禁出现加盖过钢印的团员材料仍存在问题的情况。

四、关于团学比的控制

中学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点领域,县域统筹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增强县域统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做好本地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措施,既要考虑学校间的需求差异,也要做到每个学校都有发展团员名额,都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县域2018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超过30%,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超过60%的地区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点。要对标毕业班团学比控制目标,做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到2022年将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

五、关于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将其团的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应由基层团委开具转接介绍信,并向县级团委进行年度备案。不能仅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为规范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市委制作共青团员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附件2),请各基层团组织据此开具。

六、关于团员档案管理

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团员的由学校团委管理,其他团员的由街道、乡镇团组织管理。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基层团组织要为团员建立包含各项基本信息的团员登记表,将其作为团员档案的重要材料和团组织关系的重要证明,作为基层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

若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丢失,可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果在现在的学校入团,可以请学校团委核查入团基本情况后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11日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并加盖公章;(2)如果现在所在的学校团委不是原来发展、审批入团的团委,可以请原团委核查入团基本资料,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611日以后入团,需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信息)并加盖公章。

附件:1.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

     2.共青团员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

3.发展团员程序

     4.入团仪式规定

 

 

                               共青团唐山市委

                               2019年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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