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工商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工经联(经团联),定州、辛集团市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团十七大、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表彰在我省经济建设中自主创业、自强不息、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青年创业典型,形成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带动影响更多青年投身我省“四大攻坚战”的伟大实践,为河北奋进崛起、科学发展助力加油。团省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工商联、省工经联(省经团联)、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省青商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河北省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河北省青年创业奖10名,河北省青年创业提名奖若干名。
河北省青年创业奖:通过艰苦创业使所属企业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成绩突出、企业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良好、且在社会公益事业及慈善事业中发挥一定作用的青年企业家。
二、评选范围
候选人须符合《“河北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规定(见附件2)。本次评选侧重于在自身艰苦创业的实践过程中,实现成功创业,特别是在助力“四大攻坚战”中做出突出贡献和较大成就,有效服务河北经济发展的省内企业经营者及青年创业者。
三、评选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5份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不含盖章部分),表格内填写内容用小四仿宋字体;
(2)候选人事迹材料5份并提供电子版,着重介绍自主创业的历程和感人事迹,经营、管理企业的成功做法,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及慈善事业的有关情况,字数在2000字以内。大标题用2号华文中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采用1 .25倍行间距;
(3)不同底版的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5张;2寸彩色红底免冠正面照10张并提供电子版,用于各类宣传报道;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任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获奖证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巩固党的青年基础,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广泛动员更多优秀的青年企业家及青年创业人才参与到此次评选活动中来。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地、各单位在推荐时,要广泛征求纪检、监察、安监、环保、人社、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等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真正把优秀的青年企业家及青年创业人才推荐上来。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优秀青年企业家及青年创业人才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他们成长及发展的社会氛围,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4、明确要求,规范申报。要按照具体要求填报材料,规范申报程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评选过程中不能增加企业负担。
评选资料请务必于2013年11月4日前报至省组委会办公室。凡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组委会不予评审。
联 系 人:高嘉木 叶明亮
联系电话:0311-87904778
电子邮箱:hebeichengshi@163.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团省委城市部)
共青团河北省委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工商局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
合会 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河北省青年商会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