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21〕18号唐山师范学院第九期团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管理规定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0:31 点击数:

一、参加团校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本次培训,理论联系实际,以求学有所获。

二、培训班成立临时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组织学员参加活动,协助完成培训任务,及时反映学员意见和要求。

三、培训开始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培训期间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中途退席;学习讨论时要做好准备,积极发言,作业或学习心得体会要按时上交,不得敷衍应付。

四、自觉接受管理、考勤等,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允许找人代课,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分团委(团总支)证明,校团委同意。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凡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达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

五、 学员培训期间,须按规定着装出席,佩戴团徽。

六、学员必须参加团校的考核学员考试成绩、考勤情况、各项作业评比情况三方面综合指标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学员在培训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并作为评选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