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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及团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
日期: 2018年10月0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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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规定:“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团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6个月或1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查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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