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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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师范学院团校优秀学员学习评比条件

    日期: 2017年04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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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团校学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团校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积极参加团校的各项活动,出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二、有专门的笔记本且笔记认真、详细、全面。
        三、讨论时积极发言,且内容正确,思想深刻,条理清楚,能理论联系实际。
        四、遵守团校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活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六、在系班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能够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56号   

    邮编:063000   

    电话:0315-386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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