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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6 年“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 的通知

    日期: 2014年11月1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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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四川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共青团四川省委、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
    1.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省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等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布。
    2.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MBA、电子商务等专项竞赛,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其中,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电子商务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以上2项专项竞赛无需组织省级预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2016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各高校评审推报的作品,按照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具体事宜届时参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2.2016年6月9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科技大学团委)。在3项主体赛事中,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3.2016年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大赛复赛。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高校。
    4.2016年11月,举行全国大赛决赛。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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